中评社香港1月8日电/《国歌法》香港本地立法草案正式出炉。消息指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完成草拟《国歌条例草案》,行政会议8日将审议草案,若拍板通过则将于本月内提交至立法会首读。
《国歌法》前年十月于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后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区政府通过本地立法落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去年底已大致完成草拟工作。
消息指,《国歌条例草案》将以附表形式罗列香港须奏唱国歌的场合,除国庆、回归等重要节日外,特首、行会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须播放国歌,藉以涵盖公职人员宣誓时的礼仪。
另外,《国歌条例草案》其中两项设有罚则,列明任何人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同时亦规定国歌不得用于商业及私人丧事活动。
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