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4月8日电/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在《文汇报》撰文表示: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完成“决定+修法”程序之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已进入本地立法阶段。中央已为此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人大常委会对新的选举制度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香港尽快完成立法工作;二是中央一直注重谘询和吸纳香港各界意见,为本地立法理顺了民意基础。林郑特首带领特区政府从公众谘询解说、本地立法、安排选举三方面展开工作。在推动本地立法中担当重任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和其他问责官员,密集谘询意见,宣讲修法,体现了勇于任事、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让香港社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案的内容有更深入的认识,对香港特区的本地立法有更多的了解,大大加强了市民对特区政府尽快完成本地立法的信心。
为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中央根据宪制权力就香港选举制度进行“修理”“升级”,并已为特区进行本地立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具体规定 广泛谘询
一方面,在全国人大的充分授权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案应写尽写,将完善选举制度涉及的主要内容都作了具体规定,有利于香港特区进行本地相关立法时准确落实立法意图,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快完成立法工作,确保在未来一年内完成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选举,特区的本地立法可望水到渠成。
另一方面,中央在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过程中,一直注重谘询和吸纳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为特区的本地立法理顺了民意基础。从全国人大“311决定”,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两个附件的修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举办了66场座谈会,还登门拜访或约谈了一些香港知名人士,当面听取意见的总人数超过1,000人。香港市民的意见已在新的选举制度里体现,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特区的本地立法将更为稳妥。
全国人大常委会虽对选举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但一些具体安排还须透过香港特区进行立法全面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了香港特区充分的权力进行本地配套立法,香港本地立法空间仍然很大,例如,选委会委员的具体产生办法、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构成及运作等。就特区本地立法来说,有两点最为重要:一是加快立法进度,确保香港特区组织开展接下来一系列选举活动,确保特区政权机关顺利换届和政治体制有效运作;二是要与全国人大决定和新修订的两个附件全面准确有效对接,确保特区本地立法在全国人大决定和相关的法律框架内进行,理性务实聚焦讨论。
为全力配合和推动本地立法工作,特区政府正从公众谘询解说、展开本地立法、全面安排选举三方面,密切联系社会各界,体现了勇于任事、认真负责的作风,让香港社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案的内容有更深入的认识,对香港特区的本地立法有更多了解,大大加强了市民对特区政府尽快完成本地立法的信心。
齐心支持令民主更进一步
中央以长远的战略目光,以香港社会的整体及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为依归,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迅速解决香港的政制、政治及政权稳定的难题,保障香港七百多万市民的福祉。社会各界应该全力支持特区政府的本地立法工作,齐心协力完成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任务,令香港的民主步伐稳步向前,开启香港良政善治的新时代。
(来源:文汇报,作者系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