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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专家学者谈对香港当前事态看法吹风会(中评社 李娜摄) |
至于刚才这位记者问的,这个规定的实施会不会造成“一国两制”的失败?我个人认为,“依法治港”的应有之义,就是通过法治来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及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所以我们强调法治、回归法治,通过法治来解决香港面临的问题,这是我们唯一的途径。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35年前,邓小平先生曾经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代表团谈话中说过,中央有权在香港驻军,驻军还有一个作用,可以防止动乱。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一下,即使有了动乱,也能及时解决。35年前制定《基本法》的时候,很多规定是个预防性的制度,我们要这样理解这个条款,它是学理上的立法原意之一。
关于独立调查委员会,法治是核心的价值,我们回应任何一个诉求,解决任何社会的争议,首先看法律上有没有相应的机制和程序。按照法治的理念,我们要充分发挥已有的法律规范资源和制度,当我们的某一个制度或某个规范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我们再选择看有没有更好的制度安排。根据我的了解,监警会已经开始运作,也受理了一些有关的投诉。大家也关注一下监警会,这是香港一个有特色的制度,要看看它的效果,对正在运行中的制度要保持信心,发挥它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