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15日电/对于因违反日本《公司法》(特别渎职)等罪名被起诉的日产汽车公司前董事长卡洛斯・戈恩(64岁),东京地方法院15日决定不允许其保释。戈恩对全部起诉内容一直予以否认,法院或判断其有可能销毁证据。拘留时间将进一步延长。
共同社报道,戈恩的辩护律师11日申请保释。对于此次决定,将以不服为由提出申诉。
去年11月19日,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以涉嫌在日产有价证券报告中少记载董事报酬、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有价证券报告虚假记载)为由逮捕了戈恩。12月10日以相同嫌疑、21日以特别渎职嫌疑进行再逮捕,到本月11日已就上述全部实施起诉。
起诉书称,戈恩涉嫌在2008年10月因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与日本新生银行签约的“掉期交易”发生损失,将签约方变更为日产以转嫁约18.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5亿元)的估值损失。
在将签约方改回资产管理公司时,涉嫌让日产子公司“中东日产”向曾为信用担保提供便利的沙特友人的公司汇款共计147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约合12亿8400万日元)。
此外还涉嫌向关东财务局提交将戈恩2010财年至2017财年实际总计约170亿日元的董事报酬少写为约78亿日元的有价证券报告。
以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罪名被起诉的戈恩亲信、前代表董事格雷格・凯利(62岁)已于去年12月25日获得保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