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支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组织形态,构建城市群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群治理能力是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一是强化城市群治理顶层设计。应构建适应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城市群治理体系,成立统一的城市群协调组织,完善城市群治理结构。比如,加强区域立法、建立省级会商制度、建立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和关键是构建能够破除城市群发展障碍的体制机制,构建起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共同参与协作治理的城市群治理组织架构。
二是构建要素自由流动合作治理机制。要素自由流动能够显着提高经济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要素市场化改革,破解优质要素分布不平衡问题,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隔离、户籍壁垒、要素自由流动藩篱;加强对外合作开放,建立区域内统一大市场,从共识意识、制度设计、组织方式和政策操作等层面共同推进区域合作治理机制建设。
三是共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城市群内的产业合理分工,能够有效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根据不同等级城市的特征和功能定位,发挥各类城市在资源、土地、科技、人才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推进产业合理化布局,实现城市群内产业间的协调和错位发展。探索建立城市间产业协同发展的成本分担和收益补偿机制,借鉴长三角城市群中的上海与安徽共建飞地工业园区,建立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产业协同发展体系。
四是构建区域公共品供给机制。区域公共品具有跨组织、跨地区空间、跨行政边界的特征,而区域公共品供给目前存在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过程复杂化、供给对象易“搭便车”等问题。应建立城市群公共品供给的制度保障,通过公私合作、地方政府间合作等多渠道、多供给方式推动城市群在公共品方面的建设合作,积极探索构建公共领域的财税分享、规划衔接、生态环境管理、公共服务配置、数据共享等新体制新机制。
五是发挥核心城市引领带动作用。从发达国家的发展规律来看,区域核心城市发展速度最快,辐射范围超越了行政边界。中国通过打造都市圈,强化核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资源配置的统筹能力,在不调整行政区划前提下,突破行政区划壁垒,以核心城市的带动功能,统筹与周边地区共赢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各具优势的城市群,发挥不同等级城市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完善城市群布局和形态,解决城市体系结构失衡,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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