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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轰台糖5月知致癌油没通报 官方称没违法
http://www.CRNTT.com   2026-08-03 10:31:26
台糖油品检验清单。(照片:台糖网站)
  中评社台北8月3日电/台糖公司被揭露早在今年5月就知道中联油脂供应的原料油验出致癌物苯骈芘超标,却仅退货、未向主管机关通报。台糖2日表示,台糖采购的是原料、不是产品,并非食安法所要求的通报义务人,与南侨等厂商的状况不同。台“卫福部长”石崇良表示,脱胶原油属于半成品,并非“食安法”所针对的食用油品,依法并无强制通报规范。台“经济部”2日则说,通报义务不应无限上纲,将持续要求台糖以更高食安标准自我要求,并在高雄市政府督导下完成更多自主检查项目。

  台糖指出,公司除了从美国进口黄豆榨油之外,因不足额而外购的黄豆粗油原料均采公开招标。至于今年黄豆粗油采购量300万公斤,由福懋公司得标请中联代工出货。台糖人员于5月11日赴台中中联公司进行取货前送验,5月15日下班后取得检验报告,得知苯骈芘为14.7ppb、高于规范标准2ppb,5月18日即告知福懋,该槽粗油不符合提货标准而拒收、将油留在台中。之后福懋也换货给台糖。

  台糖表示,这批“未进货”问题原料,并非食安法所要通报的“食品”范围。食安法第三条第一款“产品”及“原料”分属不同概念,中联油供货的是粗胶原油,是制造食品油脂的“原料”、并非产品,不适用食安法第七条第五项的通报义务,台糖并无违法。

  “经济部”2日表示,台糖已经说明,虽于5月11日采样送验、5月15日得知该批油品超标,但该批311油槽粗油,并非台糖拥有、也未运送至台糖厂区。该批油品从头到尾都在台中市中联油脂的厂区内,并未移动到其他县市,若有问题应由中联油脂通报台中市府,与台糖无关。

  “经济部”说,此外,台糖采购的品项为粗胶原油,为“制造原料”,而非食用油脂或食用油产品。因“粗胶原油”可制造人类食用油品、动物饲料油及其他产品,所以非此次油品事件中食管法所要求的“通报标的”。台糖以更高的“食用油标准”检验制造原料,是台糖开标采购及合约的要求,非食管法所要求。将持续要求台糖以更高食安标准要求自己,并在高雄市政府的督导下完成更多自主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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