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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星链来台修法解套 电信三雄表态支持
http://www.CRNTT.com   2026-07-13 11:55:15
交通委员会13日续审《电信管理法》修正案。(中评社 邱筠媜摄)
  中评社台北7月13日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3日续审《电信管理法》修正案,市场解读将为低轨卫星星链(Starlink)来台解套。台湾电信三雄均支持修法,中华电信表示已做好引进准备,台湾大哥大认为修法势在必行,远传则主张采“服务引进、“主权”留国”模式。

  《电信管理法》修法重点包括放宽外资持股限制,以及调整须在台设立公司、董事长须具台湾籍等规定,以提升通讯韧性。

  《中时新闻网》报导,中华电信董事长简志诚日前表示,中华电信非常积极引进高中低轨道卫星,因此已接触Starlink多年,但现在确实因为法规限制而“卡住”,“立法院”正努力进行“弹性修法”,中华电信一定会在法规完成相关修订后马上进行引进Starlink计划。

  简志诚强调,中华电信以“海地星空”多层次架构韧性网路,其中,卫星部分,每代理一个星系进来台湾,中华电信都会同步启动台湾相关产业链的扶植计划,尤其是在卫星终端部分。已洽谈合作的厂商包括耀登、富智康、工研院,未来希望进一步扩大至与台湾路由器、传声机、系统指纹等本土供应链。

  台湾大哥大总经理林之晨日前针对此强调,网路韧性对于台湾很重要,势必得修正相对应的法规去让卫星可以落地,因为现行法规基本上是窒碍难行。至于Starlink进入台湾是以代理公司、还是来台湾设立分公司?台湾大表示还在与Starlink讨论。

  远传电信认为,外商需与本地电信业者或国家队合作,由本地业者负责落地营运与法律责任,并设置Gateway与资料在地化机制,例如手机直连卫星(D2D/D2C)服务须与台湾的电信业者合作,由本土电信业者承担相关个资、资安及法律责任,频谱“主权”由政府掌握。远传并强调,若未强制外商设置本地Gateway,可能有本地通讯暴露于跨境监控与外泄风险,另希望维持负责人为台湾籍的现行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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