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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委黄健豪。(中评社 邱筠媜摄) |
中评社台北7月13日电(记者 邱筠媜)“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3日审查《电信管理法》第36条修正草案,松绑外国低轨卫星业者来台限制。中国国民党籍交通委员会召委黄健豪表示,现行49%外资持股上限,使低轨卫星星链(Starlink)无法在台落地,盼修法放宽持股限制,强化台湾通讯韧性,并作为海底电缆中断时的备援选项。
现行电信管理法第36条规定,公众电信网路的外资限制,外国人直接持股总数不得超过49%,直接及间接持股总数不得超过60%。外资持股比重成为全球低轨卫星龙头SpaceX旗下星链(Starlink)在台湾落地的最大障碍。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3日审查“电信管理法第36条条文修正草案”,拟放宽外国低轨卫星公司在台湾落地标准。
此修法除了黄建豪提出修法版本外,赖清德子弟兵绿委林俊宪也有提出另外的版本,另外蓝委葛如钧、邱振军、叶元之等都有提出修法版本。黄健豪被视为台中市长卢秀燕子弟兵。
黄健豪于会前表示,此次修电信管理法最主要是希望强化台湾通讯韧性,目前《电信管理法》第36条严格限制外资持股不得超过49%,导致包括Starlink(星链)在内的业者,几乎没有机会在台湾落地。
黄健豪指出,此次修法有两大重点,第一是放宽外资持股限制;第二,如果对股权仍有疑虑,也可参考日本、韩国的做法,透过配套措施,授权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开放外资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