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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台南市议员李文俊。(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月13日电/台南检调侦办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一度遭交保的中国国民党台南市议员李文俊,日前遭检方声押,惟台南地院认证据不足当庭请回,经台南高分院撤销原裁定,发回更裁。台南地院今天上午开庭,李文俊虽否认犯案,但所述均避重就轻,且涉案人彼此间供述有歧异,认有串供或灭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这也是本案收押的第6人。
检调侦办台南市正副议长选举贿选案,传唤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等11名被告,目前包括无党团结联盟前名誉顾问团长杨志强、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台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市议员李文俊及密友黄怡萍、市议员黄丽招等6人收押。
台媒报导,台南地院指出,李虽否认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犯嫌,惟有声押书内相关证物可资佐证,且本案涉案相关人等众多,虽多已到案,惟均否认犯行,所述均避重就轻,彼此间供述也有歧异。
台南地院认为,本件虽有李与共犯间如手机等证物已被检察官扣案,共犯也已羁押,惟扣案物未来所查知内容,尚待检察官调查,且须与李或共犯间相互对质厘清,因此,不能因部分证据已扣案及部分共犯已经羁押,即遽认李无串供或灭证的可能性。
法官认为,李确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认检察官的声请为有理由,裁定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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