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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忍光:资审委组成后向中央政府备案
http://www.CRNTT.com   2021-04-20 16:15:34


  中评社北京4月20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立法会《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20日)继续开会逐条审议条例草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表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表明会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委)加入若干社会人士,当局将修订有关条文,在资审委组成后,会应要求向中央政府备案。

  邓忍光指出,当资审委就所有提名作出裁决,会以资审委而非选举主任的名义在宪报公布有效提名,以体现资审委的权威性。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关注如何定义选委违反誓言内容,邓忍光回应指,按基本法第104条的条文,将由律政司到原讼法庭提出挑战选委留任的资格。邓忍光又指,若就选委会事宜作出上诉,有关人士应在宣布决定的7日内提出上诉,审裁官要在20日内裁决,并在7天内公布,以及时在提名期前完成程序。

  马逢国亦提到,若身兼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同时又身兼立法会议员,相关人士只能登记成为立法会界别的当然委员,但若决定不参选立法会选举或未能当选,12月立法会选举后就会丧失选委资格,认为安排不合理。邓忍光回应指,特区政府官员与中央政府曾作详细沟通,确认相关人士在选定当然委员的界别后身份将会锁定,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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