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网民上网活动丰富,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呈现差异化特征。未成年人上网,排在前几位的是利用互联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聊天(58.9%)。用户自制的短视频作为新兴娱乐类应用受到未成年人青睐,使用比例达到40.5%。从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上网情况来看,小学生的社交应用显着低于其他学历段,初中生偏爱使用社交网站、网上聊天和网上听音乐,高中生网上活动则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普遍使用微博、论坛、网上购物等互联网应用。
《报告》还指出,网络暴力、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仍然存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加强。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是网上讽刺或谩骂、自己或亲友在网上被恶意骚扰、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公开。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针对上述问题,69.1%的未成年人知晓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其中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的网络权益维护认知率达到80%左右,小学生也达到59%。但是,曾通过网络进行法律咨询或接受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比例只有15%,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自我保护的应用水平较低。
《报告》在总结研判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中增设“网络保护”章节,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减少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不良信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制定有效措施;二是在现有的网络监管格局内,深化职能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健全约谈警示、定期巡查、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不良信息传播的企业,依法高限处罚;三是明确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规范个性化推荐算法,网络游戏中强化实名验证及身份识别、防沉迷设置、家长守护工具等技术措施;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家庭和学校共同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沉迷,对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以心理干预为主的教育矫治;五是在现有的治安、刑事处罚框架内,依法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网络儿童色情、性侵等犯罪明确界定范围、提高惩处力度,并探索建立从业禁止、涉罪嫌疑人信息公开等制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