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下午,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经过全体代表投票表决,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夯实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一个难以忘怀的重要时刻!
2018年3月17日上午,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对13亿多中国人民,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这是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这次宣誓,充分彰显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了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榜样。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成立以来,积极稳妥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每部法律案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议,确保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定决议与宪法的原则、规定、精神保持一致。
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是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所有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各类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40件、地方性法规1180件、司法解释18件,对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一进行主动审查,对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审查;认真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229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一批重要的法律制定或修改,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栗战书委员长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