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表示,在办理企业犯罪案件时,善意文明司法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刑事诉讼对企业生存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
“对非公有制企业‘善意文明司法’,不仅是将民法典关于产权保护理念贯彻到刑事司法中,也是司法机关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现,这种观念的转变得到市场各方主体的广泛欢迎。”吕红兵说。
关键词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正当防卫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精神,更是法律赋予公民与不法行为做斗争的权利。
然而,受诸多因素影响,司法机关曾经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存在把握过严甚至失当。“人死为大”“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一度干扰司法机关判断。
这样的观念正发生改变。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2020年检察机关还新发布了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再次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民之所欲,法之所从”。
近年来,不论是“于欢案”,还是“昆山反杀案”,无一不触碰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直接拷问司法是否有力量、明是非、有温度。
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旗帜鲜明鼓励正当防卫,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教授陈凤珍,对河北检察机关办理的“涞源反杀案”等案件给予了高度关注。她认为,依法对这些案件认定正当防卫,体现了司法机关更加注重把握正当防卫“以正对不正”的本质内涵,更加注重优先保护防卫人的利益,有利于纠正过去防卫者只能缩手缩脚、被动挨打的局面,弘扬了惩恶扬善、司法为正义撑腰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