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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http://www.CRNTT.com   2019-05-19 11:49:57


  中评社北京5月19日电/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保护不严格……这些问题严重制约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及保护修复。

  针对这些问题,中办、国办近期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此项改革的目标,并给出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改革突出强调了哪些关键要素,要强化哪些重要基础性工作?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做好顶层设计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实践和研究表明,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利于自然资源的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

  自然资源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建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速,在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修复与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同时农村集体产权、林权等一批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方案、标准规范和试点经验。

  “但客观看,这些改革探索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还不够,还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不协调的一些突出问题,甚至因土地产权主体不清造成‘公地悲剧’。”这位负责人说,此次出台《意见》就是要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使产权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改革将以坚持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落实产权主体、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等作为基本思路。该负责人表示,“这一基本思路,突出和强化了产权的两大关键要素——权利体系和主体,突出和强化了产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突出将产权制度贯穿自然资源源头保护、过程节约和末端修复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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