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9日电/据新华社报导,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在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地方化债政策“组合拳”对外公布。
此次公布的化债政策能发挥何种功效?能多大程度上解决地方隐性债务问题?权威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一一回应。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此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提出,同意财经委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说,当前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这样一次大规模置换措施,能够发挥“一石二鸟”作用。
一方面,解决地方“燃眉之急”,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
“这次置换,近三年密集安排8.4万亿元,显着降低了近几年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规模,让地方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由于法定债务利率大大低于隐性债务利率,置换后将大幅节约地方利息支出。我们估算,五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蓝佛安说。
另一方面,帮助地方畅通资金链条,增强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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