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业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干扰巡视工作,不信马列信“风水”,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向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原则,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毫无廉洁底线,“靠金融吃金融”,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获取巨额利益,长期借用多名信贷客户车辆、住房,由信贷客户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侵占公有财物;侵害群众利益;规矩意识淡薄,违规干预集中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融资审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王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业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业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青岛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