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6月21日电/新华社报道,新疆自2010年实现外送电力以来,已累计向19省区市外送电量逾3000亿千瓦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部专责张俊介绍,3000亿千瓦时相当于标准煤约9600万吨,相当于帮助中东部省区减排二氧化碳2.59亿吨、二氧化硫81.6万吨、氮氧化物71万吨。
“疆电外送”规模持续扩大得益于软硬件水平的不断提升。硬件方面,2010年以来,新疆陆续建成750千伏电网与西北电网联网第一、第二通道,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及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软件方面,新疆率先推进“政府间协议+市场化”外送方式,及时与河南、华东3省签订特高压工程配套电源送受电协议。此外,新疆还与多个援疆省市签订政府间外送协议,建立了“电力援疆”激励机制,全面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据了解,新疆煤炭资源占全国煤炭预测储量约四成,并具备同时开发风电、太阳能发电的条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目前新疆发电装机9243.2万千瓦,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共计超过30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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