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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专项债可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http://www.CRNTT.com   2020-07-07 11:28:33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银行风险来自3个方面,一是实体经济运行产生的信用风险,二是少数中小银行前期不理性扩张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三是个别银行在公司治理层面出现的重大风险。在他看来,公司治理失败对中小银行产生的影响,往往比前两类风险更严重,目前更应该关注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层面的风险。

  在业内看来,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不仅是为了拓宽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还兼具了推动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

  不过,加强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建设仍任重道远。“当前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重点是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强化‘三会一层’履职监督和问责,优化股东结构,严格把关股东资质,规范股东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不久前公开表示,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加快推进股权集中托管等工作,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强化穿透管理。

  避免出现资金体内循环

  业内不少专家认为,通过政府向地方中小银行注资,利用市场化手段借道地方金融机构,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能够达到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的作用。同时,也能强化地方政府在风险管控方面的能力。另外,此次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银行补充资本金,是一种创新的思路,可能为将来进一步改革预留伏笔。

  曾刚认为,注资过程可以与改革融为一体,并在这一过程中改善机构的体制机制,进行一些存量风险处置,为银行更长远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以前都是上市银行发行可转债,当前这个政策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作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银行也可以发行可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也拓宽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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