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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7月7日电(作者 汪毅夫)日据台湾时期,日据台湾当局规定6日17日为“始政纪念日”。据说,“最初是为了纪念日本于1895年6月17日开始殖民统治台湾。每年的这天,日本政府会举办许多活动来庆祝。起初是由总督府高官及部分日本人参加。1915年后,日本要求台湾民众一起参与。之后到始政三十及四十周年时,更扩大举办。”对台湾人民、对我全体国人来说,日据台湾当局规定“始政纪念日”是一个耻辱,规定6月17日为“始政纪念日”是又一耻辱。我在《〈马关条约〉的时间表》(收汪毅夫:《顾盼两岸》)里指出:“《马关条约》之第五款设定: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即1895年四月十四日(5.8)后‘两个月内',而不是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4.17)后‘两个月内'。可恨那日本侵略者掠我土地,连片刻也不肯等待!”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4.17)是《马关条约》的签约时间,1895年四月十四日(5.8)才是《马关条约》批准互换的时间。
勿忘国耻。 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从来将“始政纪念日”视为“耻政纪念日”。1944年、1945年,在福建战时省会永安,连续两年举办“纪念‘六一七'台湾沦陷”活动。活动《宣传大纲》称,日本侵略者定1895年6月17日“为始政纪念日,台湾同胞则定是日为耻政纪念日,以示不忘国土沦陷之意”。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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