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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经济繁荣的基础是政治稳定,目前这一基础正在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 |
中评社北京10月22日电(评论员 刘宗义)香港“占中”闹剧已持续二十多天,“占中”的本质已完全清楚,它不是所谓的“公民抗命”,而是西方媒体大肆称道的“颜色革命”。这场颜色革命的目的可能不仅仅限于在香港实现政权更替,更在于以香港为突破口引发中国内部社会混乱,恶化中国政治环境,甚至颠覆政权,以打乱中国的崛起步伐。在“占中”行为日益受到香港市民强烈反对、“占中”运动行将土崩瓦解的情况下,这场所谓“雨伞革命”背后的一些国际势力已经有些按捺不住,纷纷出来为其撑腰打气,暗地提供金钱资助和政治技术指导,妄图使得“占中”运动日益向暴力化和极端化发展。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一些由极端势力或外部势力故意挑起的流血事件或不能避免。
民主对于香港市民来说只有二十多年的尝试。在英国占领香港的150多年里,没有实行过民主。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通过,在香港民主发展上具有历史性意义。它不仅阐明了中央政府与香港地区的法律关系,而且为香港未来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划了基本框架。而港英政府真正给予华人民主权利、开放部分议员普选,也是在香港基本法通过之后的1991年才开始的。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对香港民主政治的发展更具有历史意义,按照这个政治改革构架,全体港人可以用一人一票的方式,从提名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中选出自己的行政长官,这在香港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真正体现,完全符合基本法所确定的“循序渐进”原则和“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但香港的所谓民主派,认为政改方案不符合“国际标准”,便予以全盘否定,并且发起以“占中”、“罢课”为代表的所谓“公民抗命式”激进运动企图以瘫痪香港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来制造社会、舆论和政治压力,要挟中央政府改变决定,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直接挑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无论中央政府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都不可能让违法势力恣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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