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既体现于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中,也是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核心原则,是美方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时承认的,否则中美不可能实现关系正常化。
现在美方谈“一中政策”,刻意矮化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故意突出“与台湾关系法”,还塞进“六项保证”的私货,实际上就是在搞“一中一台”,破坏和侵蚀中美关系的根本性基础。
常识二:台湾的地位早有定论。具有国际条约性质的《开罗宣言》规定“被日本所窃取于中华民国之领土,特别是满洲和台湾,应归还中华民国”;《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9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了“中华民国”对台湾所拥有的代表权,这个尤其体现于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中。
美国一些人和民进党当局故意渲染“台湾地位未定论”,就是为搞“台独”寻找借口。美国高官宣称中国“误用”联合国2758号决议;布林肯发布声明,公开支持“台湾参与联合国体系”,这些都是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的恶意歪曲,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公然挑战。
常识三:界定两国关系的应当是两国之间的条约,而不是单方面的国内法。中美关系的基础是三个联合公报规定的一个中国原则。美国既然承诺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就应当遵守三个联合公报的精神,而不是将规定美国与台湾保持“非官方关系”的国内法“与台湾关系法”,凌驾于中美关系的一个中国原则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