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对监管者也要强监管、立规矩,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
6.强化原始创新
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
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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