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降低刑责年龄 以法治力量护佑未成年人成长
http://www.CRNTT.com   2020-12-28 19:39:18


  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这些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不仅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具有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事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将在全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关于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的建议,在过往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中比较常见,也往往会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从大体来看,社会民意多为支持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此次国家下决心下调未成年人入刑“门槛”,既是出于对我国未成年人严重、恶劣犯罪呈低龄化的特点做出的,同时也是回应了社会关切、顺应民意期待做出的调整,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以法治力量保护全社会共同利益。

  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很有必要。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特别是近两年,多地发生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成为法治社会面临的新问题,社会各界对调整法定刑责年龄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对此,此次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就作出新的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责年龄下调,意味着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惩戒将更严一格、更紧一扣,“他只是个孩子”不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借口。

  当然,在调整未成年人刑责年龄时,也幷未“一刀切”,而是设置了“特定情形、特别程序”。对那些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孩子,更注重后续教育和矫正,引导全社会将加大“专门学校”建设,对其实施更加充满社会温度的挽救和感化。可以看出,国家在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的同时,同步健全和完善“特殊教育”功能,采取更加周全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措施挽救更多的“问题孩子”,进一步凸显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进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为管好“问题孩子”,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加注重分类而治,更加压实家庭责任,对未成年人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纳入管教范畴,进一步赋予父母教育孩子的法律责任。而对于近些年校园和社会不时出现的未成年人斗殴、吸毒、赌博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创新推出了训诫、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等,切实以法治力量构筑起更加周全严密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带来的积极效应值得期待,有望进一步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周军 本文略有删节)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