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
扩大高水平开放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十四五”时期,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一)更加注重制度型开放。在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型开放,这是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特点。当前,国际经贸规则面临深刻调整,从“边境上”延伸到“边境后”。必须加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开放,建立形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接轨的对外开放制度体系,为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提供支撑。要对标国际高水平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规则、标准等方面的软联通,特别是在规则和标准等方面开展研究、互译、互认等交流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和高质量发展。以自贸试验区为依托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成果。
(二)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近年来,服务经济蓬勃发展,服务业开放合作正日益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要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依法支持社会资本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减少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市场准入限制。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着力消除“数字鸿沟”,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平台建设,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健全高水平开放政策保障机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全面扩大开放的同时,着力提高开放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降低关税总水平,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出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对我国发展的影响不断加深。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是我国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热切期盼。要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积极参与多双边区域投资贸易合作机制,推动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与治理改革以及世界银行投票权改革。积极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及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
四、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加强市场监管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市场体系有效运转的内在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十四五”时期,要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市场监管体制进行顶层设计,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改革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综合执法的优势逐步显现,有效解决了过去分散监管带来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等问题。要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优化配置执法力量。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探索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要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保障市场安全是市场监管的底线要求,要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构建健全的规则体系,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所在。要围绕市场规则缺失、滞后等问题,完善重点领域的市场规则。适应经济数字化趋势,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规则,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完善公平竞争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完善公平竞争法治环境。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建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当前,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经济运行。要针对突出问题,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反垄断、价格、广告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要素市场监管。坚持包容审慎,守住安全底线,营造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的监管环境。健全完善质量政策措施,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构建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肖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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