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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欧盟拟立法严格监管数字平台
http://www.CRNTT.com   2020-12-19 10:42:32


  中评社北京12月19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外媒称,欧盟近日公布了让互联网恢复秩序的计划,以对数字领域巨头的种种滥权行径进行有效监管。

  据法国《世界报》12月15日的一篇文章称,负责内部市场的欧盟委员蒂埃里·布雷东当地时间周二强调,“互联网不能还处于‘遥远的西部’状态”。布雷东和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玛格丽特·韦斯塔格于当天公布了让互联网恢复秩序的计划。布鲁塞尔打算借此掌握对付数字领域巨头的种种滥权行径的手段。目前监管这些数字巨头的是已经过时的法规,即可追溯至2000年的电子商务法令。当时,谷歌还在车库里办公,而脸书还没成立。欧盟委员会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可采用的工具也已显露出局限性:尽管最后欧盟委员会可以征收巨额罚金,但这需要走长达数年的调查和司法流程,无助于修正已经出现的各种滥权行为。

  线上的仇恨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强权法则、虚假信息、销售假货……欧盟委员会的团队起草了两个法律文本,应该会有助于消除虚拟世界中上述既削弱经济又削弱民主的现象。鉴于新冠疫情肆虐进一步强化了数字领域在我们生活(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娱乐)中的地位,这项挑战就显得尤为重要。

  强化内容监管

  第一项法案是《数字服务法案》,涉及包括数字领域在内的整个社会领域的内容监管。原则很简单。布雷东解释说:“在现实世界被禁止的,在虚拟世界同样也要被禁止。”他提到了涉种族主义言论攻击、涉恐怖主义内容、儿童色情、销售假货或与欧盟规范不符的产品。为了不背负实施审查的恶名,同时为了不让措施变得过于复杂、难以实行,欧盟委员会排除了所有从上游监管内容的做法。但欧盟委员会也不会再重拾所谓的“避风港原则”,即网络平台不对其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

  布鲁塞尔转而打算强化举报流程,要求平台无论规模大小都要承担“义务”,以确保不当内容能被迅速撤下。《数字服务法案》同样要求电商要监控转售商的身份。用户数超过4500万(相当于欧盟人口的10%以上)的超大网络平台需接受最严格法规的监管,因为其会充当扩大罪行消极效应的“扩音器”。在这一框架下,这些平台需要每6个月就出席一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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