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7日电/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对宜黄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军,向南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刘军简历
刘军,男,汉族,1965 年 11 月 3 日出生,江西南丰人,大学学历,1985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 年 8 月至 1998 年 5 月,抚州市公安局干部;
1998 年 5 月至 2001 年 5 月,抚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9 月,抚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4 月,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7 月,抚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抚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6 月,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