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4日电/近日,银保监会首次公开38名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其中涉及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公司,引发各界关注。
据披露,这38名股东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监管部门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开“亮剑”,有利于督促金融机构树立诚实守信理念,规范股东行为和股权事务管理,进一步夯实机构的公司治理基础。“谁要触碰法律‘红线’、逾越监管底线,监管部门就一定会不遗余力地一查到底”,针对此次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已采取限制股东权利、撤销投资入股许可、清退违规股权等监管措施。
近两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反覆强调公司治理的重要性,监管机构持续开展对中小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信托公司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工作。但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建设仍任重道远。此前,恒丰银行、包商银行、锦州银行、安邦保险等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其背后原因都是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甚至有大股东将银行当作“提款机”的现象。防范系统性风险,尤其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筑牢安全底线,是金融机构今年工作的重点。
银保监会此次公开点名38名股东,彰显了监管机构加大惩治力度的决心。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新冠肺炎疫情还在全球蔓延,给金融机构带来了较大影响,必须最大限度地防范外部冲击,这也要求金融机构的股东股权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公开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防范道德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数量已超过5000家,银行业资产超过300万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近22万亿元。单一风险暴露往往不仅影响某一家金融机构,还极易形成区域风险甚至演化为系统性风险,影响社会稳定大局。随着我国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不少国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国际化金融产品,也容易受到国际金融资产波动的影响,带来相关风险。今年以来,已有不少银行相关产品受到波及。因此,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既是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需要,在目前宏观大环境下也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能够充分发挥股东、管理层、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还能有效应对内外部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司治理的重要性,随着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中资金融机构未来还将面临更多竞争和挑战,持续强化对机构股东股权治理,对提高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质量、推动银行保险机构高质量发展是长期利好。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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