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6月12日电/维护国家安全没有退让空间
来源:大公报 作者:叶建明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反对派组织计划在周日发起所谓“罢工罢课联合公投”。妄图通过“罢工罢课”的手段,威胁中央撤回制定港区国安法。此举犹如螳臂当车,结果不言而喻。而煽动不谙世事的中学生“罢课”,令他们充当抗拒国安法的“马前卒”,更是其心可诛。我们需要告诉中学生,国安法是为他们未来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的法律保障。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港区国安法这部关系香港长治久安的重要法律,无论是回归前担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杨铁梁、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等法律界重量级人物,还是商界指标性人物长和系创办人李嘉诚、四大地产商,以及香港三大发钞银行都支持和认同立法。政府一众官员更是步调一致地向各界解释立法细节,并将来自各界的意见向中央反映。
制定和实施这部法律,既有历史的必然性,也有现实政治的必然性。说它是历史必然的结果,是因为国家安全是所有国家与国民立身之本,没有国家安全,何来个人的安居乐业?世界上哪有国家甘愿长期暴露于国家安全风险之下?除非是一个不负责任、没有能力的政府。说它具有现实政治的必然性,当然是拜反对派23年来的种种恶行“所赐”。
内地31个省市区和澳门特区都有国家安全法律保障,唯有香港存有漏洞。23年来,虽然中央多方提醒,希望特区早日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但反对派恣意妄为,不断在社会上“污名化”、“妖魔化”23条,令立法工作无法重启。而且,自2014年以来,香港几乎每一两年就动荡一次,去年6月以来爆发的黑衣暴乱更是无休无止,反对派不仅要“揽炒”香港,还妄称要“揽着中共一起跳崖”。局势进一步恶化难控,已到了邓小平所说“非中央干预不行”的地步。
全国人大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活动。这不会影响大多数香港人的生活,对“一国两制”实践有正面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