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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来源:大会直播信号) |
(六)完善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坚持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制度,完善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督查机制。制定加强和 改进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通过完善提案、大会发言等制度,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开展协商作出机制性安排。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政协系统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固本强基: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重点工作。我们必须继续抓好贯彻落实,注重固本强基,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
(一)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接受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成立时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也是政协章程规定的根本政治原则。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不断攻坚克难,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在人民政协坚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必须落实到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履职活动、推进团结合作、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体现到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全过程各环节。要通过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努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使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二)有序有效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特点和优势。要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以健全有效的制度,保障这一特点和优势的发挥。要坚持性质定位,明确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构,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政治优势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要强化协商功能,明确政协作为组织和承担协商任务的机构,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不是“和”政协协商,而是“在”政协协商;要把握丰富内涵,明确政协协商还包括政协内部各界别委员之间的协商,推动政协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按照构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要求,进一步明确专门协商机构职能责任,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建立健全协商工作规则,推动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探索政协协商制度化实践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协商有效凝心、以凝心实现聚力,更好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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