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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IPO被叫停后,留下的六个难题?
http://www.CRNTT.com   2020-11-04 14:44:30


  据香港商报引述董法白话金融报道,11月2日,马老师和蚂蚁高管们刚刚被约谈。
 
  蚂蚁回应,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今天全网就是群嘲:
 
  马已经服。
 
  但是,潜在的监管压力并未影响投资者对蚂蚁的热情。
 
  下午港股暗盘,交易火热,每股约120港元的价格购买蚂蚁股票,这较其80港元的IPO价格溢价50%。
 
  我一直坚信,市场一切皆有可能,挑战监管的后果,千万被高估了马云,更不要低估了监管的意志。
 
  果然,晚上8点,蚂蚁最喜欢的数字,IPO被上交所叫停了。
 
  当某些人还在幻想,H也许能例外,港交所不好操作的.......蚂蚁主动撤了申请。
 
  ......
 
  事情到这个程度,已经完全脱离了马老师的想象。这个公告态度极其严肃,形势非常严峻。上交所主动决定暂缓蚂蚁的上市,而不是蚂蚁主动申请的,这个意义不一样。
 
  这里留下了六个难题,我来解解看。
 
  难题一:蚂蚁被监管约谈,是否需要披露?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在信息披露专章中第34条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行人均应当予以披露”。
 
  因此披露是义务,不披露是特例了。
 
  如果不披露,除非是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发行人商业秘密。相关豁免规则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第三款中进行了明确,交易所应该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下列事项,“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及回复情况,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发行人商业秘密的除外”。
 
  从以往IPO经验来看,交易所肯定会关注此事,必然要求主承销商进行核查并报告是否属于重大事项,如果属于重大事项,肯定需要进行披露。
 
  难题二:监管约谈内容,是那些?
 
  对于内容,业内普遍认为与网络小贷强监管政策有关。
 
  2日晚,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直有二点直指蚂蚁痛点爆锤:
 
  一是要求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二是要求在单笔联合贷款中,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这两条将为蚂蚁集团主要业务花呗和借呗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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