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9月10日电/大华网路报专栏说,今天民进党“立委”陈明文日前在高鐡上遗忘300万台币的行李箱,经高铁人员发现后才通知当事人领回。此事最引人疑窦的是,为何这为数不少的300万台币竟然会被当事人轻易地遗忘在高铁上,且行李箱还未上锁?莫非真如同党议员所辩称的,因为“这个人也忧国忧民,他满脑子“国家”大政,没在在意这一点点小钱、枝节”。将300万台币视为一点点小钱,大大地挑战一般人的认知!
更厉害的是“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竟然在当事人尚未正式发布声明时,即出面澄清称“这些钱都是陈妻‘分次提领’,金额皆未达法律规定的五十万元通报门槛,所以‘没有洗钱的问题’”。试问蔡碧仲如何得知钱是“分次提领”?可见双方关系密切。这恐怕羡煞一般民众,心想何年何月才有机会让“法务部”政务次长出面为自己公开辩解呢?
不能因蔡碧仲曾是陈明文的辩护律师,就可不顾前洗钱防治中心主任、现“法务部”政务次长的身分,不避嫌地为过去的委托人辩解。“法务部”政务次长已出面为当事人辩解,辖下的检察官分案侦办,能侦查出什么结果可以想见。“法务部”政务次长如此不避嫌地为洗钱疑犯说项,在正常法治国家可谓是绝无仅有的事。“中华民国”不是“正常国家”不是国际空间不足,而恐是法治独立精神落后。
这就是民进党厉害的地方,为了维护自己人可以不避嫌与不计代价。整个事件最无辜的莫过于想要去菲律宾创业的陈明文儿子。据称遗失的300万台币原本是为了购置在菲投资珍奶店之设备,在资金曝光后家人就决定不投资了,对被投资人真是情何以堪!此种因资金曝光导致投资前后态度不一的决定,同样挑战寻常百姓的智商,不知两者的关联性为何?
同感无辜的应是“行政院长”苏贞昌,在台北县长任内家中遭窃180万台币却未报案的陈年往事,原本已快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之中,因为陈明文在高鐡上遗忘300万台币且未报案,使该案又重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外界不免好奇,号称草鞋出身的民进党,曾几何时变得如此有钱,不论是遗失300万台币,或遭窃180万台币,居然都能不为所动而无需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