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16日电/数据漫游服务虽然方便,但稍有不慎随时误堕陷阱。消委会去年接获共236宗相有关数据漫游的投诉,有投诉人为女儿购买手机及上台,并已要求电讯商关闭数据漫游服务,结果外游后接获逾一万元的“天价账单”;有参加日费漫游计划的投诉人到访深圳时,仅3分钟便接获短讯,被收取1,400元的漫游费,最后总账单更高达4,500元。
香港文汇报报道,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昨日指出,过去3年会方接获有关数据漫游服务的投诉个案均逾230宗,但涉及的金额有下调趋势,反映相关宣传工作有成效。
她说,2016年及2017年最高金额的个案均超过10万元,而2018年最高金额的个案,投诉人即使要求参加本地月费计划,并关闭数据漫游服务,结果外游后收到账单,索取10,500元数据漫游费。
营办商指日费计划逾期
消委会并接获另一宗投诉个案,李小姐两年前向一间电讯商申请日费计划,早前到访深圳,不到两分钟就收到600元数据漫游收费短讯提示,再过1分钟又收到短讯指数据漫游费已达1,400元。短讯列明会暂停其数据漫游功能。不过,其后李小姐再收到两个短讯,一个提示李小姐申请日费计划,另一个提示数据漫游费已逾4,500元。
李小姐回港后作出投诉,惟电讯商称当年日费计划的申请设时效并已过期,建议李小姐为本地月费计划续约,即可将数据漫游费减半。
李小姐遂向消委会求助。经消委会调停,电讯商同意李小姐只需支付30%漫游费用,亦毋须继续履行本地月费计划的合约。
消委吁调至“飞行模式”
黄凤娴建议偶尔外游的消费者,在登记定额收费数据漫游服务计划时,应细阅计划内容,避免一次过预缴过多金额及留意服务期限。若毋须使用漫游服务时,应将手机转至“飞行模式”,并关闭流动数据及漫游服务功能,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