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说,北京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统筹不力,全市医疗废物合规的日处置能力仅为105吨,与全市每日约130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匹配。2015年以来,北京市环卫集团建设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项目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简陋,但一直以应急名义运行至今,替代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督察还发现,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对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重视不够,划定的1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有10处缺少总体规划。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政府未办理占地、环评等手续,擅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处置设施,生产管理粗放,扬尘污染突出。
督察组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向北京市移交了督察期间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