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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图源:国新办) |
中评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陈思远)国新办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该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陈瑞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巴音朝鲁,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段毅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出席发布会,介绍该法的立法基本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陈瑞峰指出,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他介绍,这是一部宣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是一部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
发布会上,针对部分西方媒体和境外组织对该法的歪曲解读及对中国民族政策的抹黑,陈瑞峰等结合详实数据与国际法理进行了驳斥。
针对媒体提及西方炒作新疆少数民族“强迫劳动”和“强制迁徙”的言论,陈瑞峰回应,此类说法极其荒谬、极其可笑。他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保障跨区域就业创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完全自愿、双向选择、依法合规、来去自由的原则。
他强调,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全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数据显示,近五年新疆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39.2万人,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达到1610万人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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