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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评社 卢哲摄) |
至于公务员事务局推出的新评核机制,这个是优化现有的机制,亦都落实我在《施政报告》中所提出的,设立部门首长责任制和强化公务员评核机制,这两个重点。
我提出这两个重点的目的是提高政府的治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部门首长责任制中,我要求部门首长在部门内除了建立一个好的制度,令到在服务方面是有效和到位,亦都要建立好的团队。建立好的团队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有清晰的奖罚制度,奖罚要分明。奖罚分明与公务员评审的机制是息息相关,要透过一个有效的制度去区分公务员的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以因此更加精益求精,同时亦都分辨出在工作上欠佳的人员,所以建立一个奖罚分明的公平制度对于建立公务员团队是非常重要。
今次公务员事务局推出的新机制是设计了弹性,这个弹性是容许部门首长在向公务员事务局负责新机制的落实过程中,有一个合理的操作空间,按其部门实际情况去落实机制。
简单来说,所定下的一些门槛,其实是一个启动的机制去确保:第一,公务员事务局知道机制的落实情况;第二,部门首长就定下的一些门槛,在其部门或者某些单位的适用性,启动了他向公务员事务局解释实际的运作和推行,如何按其部门的运作而落实。
这是一个双向、交流的过程,目的是建立一个好的文化。我亦都明白公务员对这个新机制推出是需要时间适应,所以公务员事务局要多作解释、多作沟通。但改革的目的其实是令到市民可以更加对特别热心工作的公务员支持和认同,同时对于一些行为未能达标的公务员提出要求,要求他改进。若未能改进,我们亦会按着公务员管理的制度,甚至是纪律制度来处理。所以这一个是公道的制度,是让公务员:第一,有一个奖罚分明的制度;第二,去区分好的公务员与一些表现不佳的公务员,是一个公道的制度,是对于公务员团队建立和士气建立都有正面作用。多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