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在国际争议解决中的“中国贡献”,陈晓锋称,香港可从三方面强化国家战略角色:
一,“一带一路”争端枢纽。调解院创始成员包括印尼、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关键国家,香港可藉此建立“法律丝路”,为中资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风险缓冲。例如,新疆与香港在农业、硬科技领域的合作经验,可扩展至法律服务协作,搭建沿线国家调解规则互认平台。
二、推动“东方海牙”规则话语权。香港需主导制定跨境调解标准(如电子证据采信、远程调解程序),并推动调解书在《纽约公约》框架下的执行力。参考新疆特变电工从本土企业跃升全球行业龙头的案例,香港法律界亦可培育本土专业机构走向国际。
三,讲好“中国式法治”故事。通过调解院实践,展示中国“以和为贵”的治理智慧。例如,香港新选制下的选委会选举杜绝恶性竞争、聚焦民生,此种“优质民主”经验可转化为争端解决中的“协商共赢”模式,对冲西方对抗性法律文化的负面影响。
关于特区政府培育法律人才的战略路径,陈晓锋表示,设立“国际调解员资格认证计划”,与内地知名法学院合办跨境培训项目。推动香港青年法律人才赴大湾区、东盟参与调解实务,累积跨法域经验。此外,支持大学设立“法律科技实验室”,研发智能合约审查、区块链存证等工具。将人工智能应用于案件分析、语义识别,提升法律服务效率。最后,特区政府可设立专项基金,资助本地律师事务所参与国际调解院案件;同时,培育本土法律科技初创企业,并透过“一带一路”峰会、博鳌论坛等平台输出香港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