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电/据大公网报导,中国首部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学前教育,正式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实现了学前教育法律从“0”到“1”的新突破。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下称学前教育法)。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违背儿童成长规律的教育“抢跑”、幼儿园“小学化”等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在会上表示,将深入治理幼儿园、小学超前超纲教学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中国学前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发展,2023年全国幼儿园数为27.4万所,在园幼儿数409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1%,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依然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资源结构性短缺,投入保障、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
坚持政府主导 完善保障机制
据介绍,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85条,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表示,这部法律有很多亮点、创新点,最突出的就是体现了以学前儿童为中心的立法导向,为学前儿童权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王敬波进一步解释称,为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实现,降低过度逐利对学前教育的不良影响,学前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第六十条规定了“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同时,为避免转制等方式影响学前教育的格局,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第三十五条规定“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