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当前两岸融合发展现况与趋势,并结合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平台”前海、横琴、南沙、河套在推动融合发展方面的制度设计和实践经验,本文从政策、制度、理论层面,试图探索和论证“闽台融合第三制”对福建示范区与两岸完全统一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①(以下简称《意见》)是新时代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重大政治宣示和行动规划,具有思想引领性、历史连贯性、理论指导性与实践可行性,不仅是对国家统一理论和对台方针政策的丰富和发展,还要置于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宏观视角下认真审视,从制度文化层面提出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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