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报告
2018年12月号,总第252期

以“一国两制”的台湾模式规范两岸在统一前后的政治关系
林冈(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兼台湾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市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作者指出,中共十八、十九大报告揭示了“一国两制”的和平统一构想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内在关系,隐含着以“一国两制”的台湾模式规范两岸在统一前的政治关系的政治逻辑。“一国两制”不是权宜之计,也不仅仅是有利两岸和平统一的政治手段,而是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一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包含三个互相关联的要素,和平、统一与“两制”。其中和平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统一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目标,“一国两制”既是统一后的具体政治安排,也是有助于争取岛内民心、化解国际阻力、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手段。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和平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为和平统一创造更充分的条件。”十九大报告重申“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这些论述揭示了“一国两制”的和平统一构想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的内在关系,隐含着以“一国两制”的台湾模式规范两岸在统一前的政治关系的政治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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