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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民:BBNJ协定是国际海洋法发展里程碑

2025-12-03 01:05:43
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马新民在2025年“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表“《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协定》)对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以及中国的贡献”主旨演讲(中评社 邱姿爽摄)
  中评社北京12月3日电(实习记者  邱姿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马新民12月1日在2025年“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表了“《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协定》)对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以及中国的贡献”主旨演讲。他认为,《BBNJ协定》的达成标志着国际海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协定不仅为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框架,还进一步强化了国际合作在海洋事务中的重要性,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海洋治理问题提供新思路。

  马新民指出,《BBNJ协定》(下称《协定》)作为《联合国海洋公约》下的重要执行协议,堪称国际海洋法发展进程的里程碑,其目标是确保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评估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以海洋遗传资源、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估、海洋技术建设与转让为四大支柱。

  随后,他表示,《协定》还标志着海洋法领域的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协定》丰富了全球海洋治理的原则和理念,涵盖14项原则和方法,丰富了国际环境法和海洋法体系,体现了通过预防和综合治理来保护区域和海洋共同利益的宏大愿景。

  第二,《协定》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遗传资源建立了新型管理制度,创新利益共享机制,兼顾人类共同遗产原则与公海科学研究自由。

  第三,《协定》拓展了海洋保护区相关制度框架,丰富了遗传资源、物种及生态系统的保护机制,提高了海洋活动环境标准。

  第四,《协定》为全球海洋保护区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采用全球性、综合性保护方法,超越现有区域性保护体系。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明确两类适用活动,建立国家主导、国际监督的评估机制,并扩展战略环境评估适用范围。

  第五,《协定》强化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机制,建立自愿性的机制鼓励各国在其能力范围内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设立专项基金与相关委员会,推动技术转让与能力建设。

  第六,《协定》优化了争端解决与咨询程序,尊重现有框架,扩大强制程序排除范围,赋予非缔约方程序选择权,创新咨询管辖权制度,是国际法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第七,《协定》还建立了包括缔约方大会、秘书处、各类专业委员会等在内的多元制度机制,为其有效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马新民介绍道,《BBNJ协定》的达成凝聚了近20年不懈努力的成果,凝聚了国际法领域同仁们的智慧、决心和奉献精神,这份协议是海洋领域以及多边主义的历史性成就。马新民详细阐述了中国在谈判过程中为达成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的积极贡献与核心立场:其一,坚定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及海洋权益,推动协定纳入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相关条款,明确协定不得损害沿海国家对管辖区域的合法权利,为国际海洋秩序稳定提供制度保障;其二,积极推动公平公正的国际海洋秩序构建,坚定支持 “人类共同继承遗产” 原则,与发展中国家紧密协作,在协定原则与条款设计中平衡各方关切,确保各国在公海及相关区域享有平等权利;其三,致力于推进全人类共同海洋利益,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协定兼顾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平衡,关注发展中国家利益诉求,在利益共享机制设计中提出务实前瞻的方案,保障发展中国家长期权益。

  针对协定的后续实施与发展,马新民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妥善处理协定与其他相关国际法律框架和机构的关系,遵循尊重规则、不损害现有制度、促进合作协同的原则,补充强化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二是协定决策应优先采用协商一致方式,传承国际海洋法领域传统,保障各国合法利益,提升协定合法性与普遍支持度;三是严格遵循协定适用范围限制,确保其仅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无争端区域,避免偏离预期框架。

  马新民强调,《BBNJ协定》是海洋领域多边主义的历史性成就,距离2026年1月17日生效仅余几周时间。目前已有75个缔约方签署该协定,他衷心期望更多国家尽快加入这一重要倡议,加强国际合作,坚守多边主义,共同守护海洋家园。展望未来,他期待在 “北京行动” 中与各国代表再度相聚,携手推进海洋共同体建设,共筑全人类共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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