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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晓玲:贪污5万以下免罚修法方向与绿一致

2025-12-04 14:56:20
左起蓝委王鸿薇、翁晓玲、陈玉珍。(中评社 黄偕华摄)
  中评社台北12月4日电(记者 黄偕华)中国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修《贪污治罪条例》针对金额在新台币5万元以下且情节轻微的贪污案件,增加“免除其刑”的选项,遭绿营批评。翁晓玲今天表示,民进党“立委”、“法务部”也提案修法,大家修法方向一致,相关批抨根本是双标;国民党团呼吁“法务部”加速修法,盼“行政院”在本会期将院版送到“立法院”。

  国民党团4日召开“双标再现!“法务部”修法没问题!翁晓玲提案被出征?”记者会。翁晓玲、党团副书记长陈玉珍、王鸿薇出席。针对一名清洁队员拾获一只残值32元的二手电锅并转送给拾荒妇人,却被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2日判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全案可上诉。翁晓玲提出修法,主张微罪不举,让贪污所得未达五万元可不罚,却被绿营媒体扣帽子,说她是要把贪污除罪化。

  翁晓玲指出,本次修法是情节轻微所得的利益是在5万元以下的话,可以减轻其刑或是免除其刑,现行法本就规定可减轻其刑,包括民进党“立委”赖瑞隆、陈冠廷、庄瑞雄与“法务部”都已提出修法,对于金额以及可减轻或免除其刑,“修法方向都是一致的”,翁晓玲表示“绿媒常常都是双标”。

  陈玉珍表示,大家都看到这个诈骗集团15万就交保,还笑得很开心,但是有爱心的清洁队员,被贪污罪嫌起诉,“我想全民都看不下去”,陈玉珍指出,《贪污治罪条例》第12条,本来就有新台币五万元以下时,可减轻其刑。但没有免除其刑,导致检察官想帮助清洁队员也没有依据,现在加上“或免除”三字,只是给法官量刑工具。

  长期亲绿的律师林志群在脸书发文,说若将“5万元以下不罚”写入法律,将使公务员每次收贿只要“控制在49,999元”即可免责,恐导致贪污更猖獗。王鸿薇提到,除了翁晓玲委员提出修法外,个人也提出修法,但不知林智群大律师为何“单挑”翁晓玲委员?

  王鸿薇质疑,绿委赖瑞隆、陈冠廷和庄瑞雄也提出修法,身为大律师的林智群,有读过翁晓玲委员的提案内容吗?知道绿委赖瑞隆也有提案,难道是“隔山打虎”吗?是想要帮邱议莹?还是许智杰?冲高高雄市长初选民调?不惜糗赖瑞隆?如果林智群大律师认为翁晓玲提案,是帮贪污犯除罪化,是否认为赖瑞隆也是呢?且台“法务部”提出修法方向,也和蓝绿“立委”一致。看来民进党南部县市长初选,已经杀到昏天暗地,连侧翼都倾巢而出!

  王鸿薇表示,《贪污治罪条例》第十二条修法,是回应社会大众声音,何罪之有?何错之有?请青鸟大律师林智群告诉国人,蓝绿“立委”和“法务部”提出修法,哪里有错?作为一位专业律师,不要护航民进党,或者攻击在野党到没有底线的程度。王鸿薇呼吁“法务部”加速修法的动作,希望“行政院”在本会期将院版送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会以最快速度排定审查,让司法不正义案件,随着修法导正,符合民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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