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敌国条款”仍在 痛打高市棒喝日本
2025-11-24 00:43:36
中评社快评/中国驻日本大使馆21日引用《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指出“前敌国再次实施侵略,中法苏英美有权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日本外务省23日作出回应,企图混淆视听。
日本外务省称,1995年联合国大会第50/52决议提到,相关规定已“过时”,联大当年表决时获压倒性通过。日本外务省没讲、不敢讲的是,联合国当年该项决议仅具建议性质,并无拘束力,《联合国宪章》至今仍保留相关条款。
所谓“敌国条款”,是指《联合国宪章》中赋予反法西斯同盟国为防止二战“轴心国”死灰复燃而先发制人采取军事行动的“例外权限”。其中,第53条规定,如战败国“重新走上侵略道路”或者出现这样的可能性威胁,有关地区组织或反法西斯盟国可不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第107条确认,对敌国的一切战时和战后处置,如军事占领和战争审判,在国际法上完全有效,不受《联合国宪章》限制。
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国的德国和日本一直主张从宪章中删除这些条款。199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将启动《联合国宪章》相关规定的修订程序;但因过程复杂,截至2025年,“敌国条款”仍然完整保留在《联合国宪章》的文本之中。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提及《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无疑是向日本发出极为严厉的法律和历史警告。“敌国条款”为中国反制日本奠定法理基础,痛打高市,棒喝日本,中国站在法律和历史的制高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