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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论民粹式直接民主的内在缺陷

http://www.CRNTT.com   2024-01-14 00:01:26  


 
      二、民粹主义对直接民主的理想叙事 

  “直接民主”是贯彻“人民”普遍意志最直接的体现,最初就被民粹主义魅力领袖调动民众参与激情的口号来使用。离开了“人民”的民主,不能算作是真正的民主。在民粹主义的语言修辞中,“直接民主”似乎成为了纠正一切、解救社会的“救世主”。

  (一)直接民主是实践“人民主权”的最佳样态

  人民主权是近代民族国家形成以来的主要政治准则。可是,随著作为人民主权与宪政黏合剂的政党逐渐卡特尔化,意识形态模棱两可,在社会经济危机的催化下,人民对传统政党的失望,代议制政府遂而出现合法性问题。“人民”已不再相信在既有的制度下自己还拥有所谓的“主权”,因而恢复“人民主权”和重建政府的“合法性”就成为民粹主义可依附的材料和环境。对“人民主权”的复原,是民粹主义从一开始就依赖的主张,也是唤起民众和建构“人民”最重要的理论源泉。“民粹主义寻求以‘人民’的名义发声,它的显着特点就是人民主权优先、直接民主和强烈地反对精英主义”。〔12〕民粹主义的这些特点道出了他们将如何改变既有的政治现状,即他们认为只有他们自己能够取代精英、所有代议和中介机构来恢复人民主权。〔13〕换言之,以直接民主为指向的民粹式民主才是恢复人民主权的正确选择。

  在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中,直接民主被想像成了“人民主权”的化身,只有求诸于直接民主,“人民主权”才算得以真正的落实。“人民主权中的‘人民’是一个统一的单元,其往往只能通过公民投票等直接民主手段存在于政治之中”。〔14〕由此,以直接民主为主要形式的多数表达成为判定“人民”的声音是否得到了倾听和判定政治合法性的唯一尺规。只要民粹主义者能够牢牢掌控“人民主权”的民主话语,那么他们也就成为了“人民”的唯一的、合法的代表。“人民主权”与“直接民主”的结合赋予民粹主义在道德上和程式上的合法性。这就不难想见,民粹主义领导人会宣称政治离“人民”越来越遥远,民粹主义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工具,使既定的权威和权力关系去合法化,以便从一个明显强大的精英手中夺回失去的权力。〔15〕需要注意的是,民粹主义对“人民主权”和“直接民主”的构想与使用,还暗含着对建制派及其精英去合法化的一面,因为只有先对“他者”进行否定和去合法化,才能建构起自身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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