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专题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中评智库:台湾问题法律化的趋势及其应对

http://www.CRNTT.com   2021-10-20 00:03:35  


 
  三、应对建议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对于台湾问题法律化,中国是近年才开始重视的。但从应对角度来看,中国目前的应对,主要还是停留在政治和外交谴责层面,鲜见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实际上,由于他国是通过法律方式来操作台湾议题,相当于通过法律方式发起“法律战”,由于法律方式具有法律本身的特点,即具有“合法性”、不可逆性等,一旦相关立法确立或判决作出,将会产生持续性影响,且很难撤销或废除等;对于此种方式的应对,政治和外交途径当然是需要的,但同时一定要重视法律层面应对的配合,所谓“针尖对麦芒”是也。而且,更进一步讲,将政治应对和外交应对建立在适当的法律基础之上,相应应对将会更有效。

  而从法律应对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能有效应对的法律工具。在这方面,我们可能需要区分立法与司法层面。

  就司法层面而言,如果他国法院涉及到要处理与台湾“法律地位”有关的问题,为防止其作出认定台湾为“国家”之类的判决,我们可以考虑采取如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考虑敦促相关国家外交部门向法院递交“利益声明”的方式来提醒法院谨慎处理相关案件。在“湖广铁路债券案”中,美国国务院正是通过此种方式介入到了案件的上诉程序之中,并最终成功推动阿拉巴马联邦法院作出撤销原缺席判决的判决。⑬

  (二)如果相关国家外交部门不愿递交类似于前述“利益声明”这样的文件,中国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庭之友”的程序予以介入,以“法庭之友”的名义递交有关台湾“法律地位”的法律意见。

  (三)善用加拿大等国在司法实践中早就适用过的相关理论即“一个声音”理论。所谓“一个声音”理论的含义是指,在涉及到国家重大外交政策的事项上,一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应与本国行政机关尤其是外交机关的实践保持一致性。在判决作出前后,通过适用此理论,将有利于敦促或推动相关法院作出与本国外交政策相一致的判决。

  而就立法层面而言,对于他国通过本国立法的方式来干涉中国台湾问题的任何举措,一方面,中国要善于利用自身的国内法来进行法律上的反制,如果国内法规定没有涵盖此种行为,则需要及时修改相关国内法,使之具有域外可适用性,在这方面,《反分裂国家法》是需要考虑予以适当修改的;另一方面,如果有必要,在外交上强力谴责的同时,还可以考虑并对推动相关立法的他国国会议员等实施制裁。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