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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统一是台海最高宪制原则

http://www.CRNTT.com   2020-06-29 00:05:25  


 
  这是大陆“主场统一”启动必须向内地居民、台湾及世界解释清楚并严格执行的基本问题清单。为了取信于台湾民众及国际社会,这些“PlanB”项下的主要事项与制度安排,适宜以法律形式予以框架性确定和固化,尽管具体细节上可以权衡及留白。中国依法维护自身主权与领土完整的非和平执法行动,无论是在宪法还是国际法层面均属正义行为。只要我们原则立场坚定,规则与程序明确,具体行动合乎国家完全统一与台湾居民权益保护的比例性要求,且给完全统一之后的台湾永久和平与发展提供更为开阔的内外空间与增值性权利,这样的统一模式就不仅不是地缘政治与民主人权的灾难事件,反而是重塑地缘安全秩序、保障台湾民主人权的典范行为,是对中国参与和塑造21世纪内外治理秩序,为国家、区域和全球更公正、合理与持久的和平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的价值检验与能力认证。

  在此意义上,两岸的完全统一并不排斥甚至日益依赖“非和平方式”,这就意味着我们对台工作的战略判断、制度调整、技术储备与国际公关等方面必须提出更高要求,也需要更加从容灵活地对两岸人民进行积极说理和动员,创造最有利于“最小代价”完成两岸统一及“最有创造性”开展统一后转型正义与精细治理的制度、政策与管治人才基础。如果不可避免的短暂阵痛是分娩新生的必经环节的话,国家完全统一的有机生命原理与母性孕育新生命的自然原理异曲同工。当大陆政府负起真正的国家完全统一实践责任,当两岸人民日益想通了“维持现状的和平”不是真正的稳定性和平,从而凝聚共识追求完全统一下的永久和平,两岸复归统一与民族复兴的历史神圣事业就必然显露曙光,水到渠成。而所谓的“非和平方式”是促进这一理性与光明前景的必要且合比例的制度手段,也是具有正当合法性的国家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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