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高阶武官与福建乡试 | |
http://www.CRNTT.com 2020-05-12 00:02:45 |
作为老牌的惠台政策,福建乡试里“台湾举人的保障名额”实施时长达207年。其始倡者福建提督张云翼是从一品武职官,其中断以后的倡复者闽浙总督刘世明则是雍正六年(1728)八月“由提镇改授督抚”的,他本来也是提督、也是高阶武官。 清同治四年(1865),福建举办“乙丑补行甲子科” 乡试。台湾镇总兵、福建晋江人曾玉明涉该科乡试之“徇庇”罪名被革职。《清实录》“同治五年(1866)” 条下记:“福建台湾镇总兵曾玉明之子曾云登、曾云书,于上年福建甲子科乡试中式举人。经该抚及提调、监试、司道各员访查,曾云登等素不能文,恐有情弊,传提来省讯究。乃该镇托词业已内渡,延不到案,显有循庇情事”,“寻奏:遵讯曾云登、曾云书,因弟兄号舍相联,商默旧文获中,尚无枪替怀挟等弊,应照士子越号换写文字例,减一等科罪。曾玉明有心徇庇,业已革职,应无庸议” 。台湾镇总兵品级为正二品,也是高阶武官。 附带言之,台湾巡抚刘铭传也是“由提镇改授督抚” 。据清人朱彭寿《旧典备征》(中华书局1982年2月版),清代光绪朝仅刘铭传一例。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