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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专译:如果媒体不去报道老挝东盟峰会?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13 00:36:01 |
根据老挝政府规定,任何外国媒体组织如果要建一个办公室或刊登一篇简单的报道,需将内容交给老挝外交部审查。 这些“规定”是由老挝前总理通邢•塔马冯(Thongsing Thammavong)提出的。 有一项规定十分突出,它是这样的:“通过新闻报道,外国媒体需对促进双边和多边合作关系秉持着一种积极的态度。” 此外,如果没有在老挝设立办公室的外国媒体,如果希望刊发相关文件,需要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老挝外交部申请许可。 上面的这些规定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只有新华社和越南通讯社在老挝有办事处。 今年1月,政府已经把这六页的相关规定发表在了网站上。 其中一项规定表明:“陪同外国代表团访问老挝的记者们须至少提前三天向外交部提交他们的名字和相关工作计划。” “外国记者在老挝工作期间,必须携带外交部颁发的记者证。” “媒体组织如果严重违反老挝的法律法规将会面临被关闭的危险。” “在老挝的外国使馆和国际组织,如要出版任何形式的文件,必须将出版物的内容,提交给外交部审查。同时,他们还需遵守媒体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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