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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发展转型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http://www.CRNTT.com   2015-06-09 07:39:34  


 
  一方面,由于国家高新区政策的适用边界不清晰,加之缺少一部关于高新区的独立法规,地方人大推进高新区法制建设的进程缓慢,使得现有实行的政策同样适用于其他区域,主要体现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土地政策等方面。比如,高新技术税收优惠并不限于高新区内,无论在高新区内还是在高新区外都能享受同样的高新技术优惠政策。同时,国家高新区也可以适用经开区的包括出口退税、有关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从政策构成分布看,据粗略估计,国家层面出台的直接关于国家高新区的政策文件数量占比不到1/3(不含针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法规政策),而其他直接涉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数量超过70%,这些法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明确的区域边界。在这样的政策体系框架下,国家高新区的政策模式可以概括为“以科技创新为主线的综合类政策法规+以高新区为特殊区域的特指类政策法规+适应地方发展的配套类政策法规+区域互认通用的叠加类政策法规”。除特指类政策法规目标比较清晰、范围较为具体、具有显着差异外,其他三个方面的政策作用对象是不严格遵循区域边界的。

  另一方面,由于特殊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安排,使得国家高新区在某些方面存在功能偏离、弱化,进而导致行为目标方面的差异。具体表现在:其一,发展定位的偏差,部分功能与经开区定位一致。实地调研中发现,一些高新区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国家高新区把招商引资看成是发展的首要目标,将目标集中在投资密度高、项目规模大、政策引导强、成果见效快的大企业、大项目上,个别高新区被异化为“招商金字招牌”。其二,产业集聚的弱化,缺乏与城市功能的有机结合。这里主要指的是2009年之后新升级的国家高新区,它们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考虑自己的区域背景、产业规划和技术水平,加之存在区位、政策、观念等方面的劣势,使得入驻园区的企业之间的关联度不高,缺乏主导性高新技术产业和与之配套的生产服务类产业,难以建立专业化的分工网络,也无法实现园区与所在区域产业的联动发展。其三,治理约束的软化,过多的自主权容易导致“选择性执行”困境。这是因为,以经济增长为导向的央地两级管理的高新区纵向治理结构,容易导致资源配置产权地方化,形成属地管理的高度授权、财政分权经济激励和经济增长绩效考核的政治激励。

  总体来看,往往同一区域内被赋予多种“政策性帽子”,但各项政策的协同叠加效应未能较好发挥。地方政府通常都会根据经济增长目标进行选择性执行,这就容易造成政策设计和政策实施模式的趋同,而政策模式的趋同以及固有的治理结构也为高新区功能偏离、弱化创造了条件。而正是这样的偏离和弱化,才会出现“一高一低”和“一多一少”的现实表征。

  “一多一少”:资源配置多元与管理方式单一

  文章指出,在创新经济和科技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资源配置的方式逐渐呈现多元化,也迫切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创新高新区管委会职能,建设适应创新经济发展的新型组织。因此,如何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选择更加符合创新经济要求的新型管理方式,已经成为在“创新驱动、战略提升”发展转型阶段国家高新区面临的重大挑战。这主要从发展趋势层面分析,“一多一少”的矛盾已经逐渐凸显,关键还在于如何实现体制机制创新。

  作为创新前沿和核心区域,国家高新区的开放水平是决定各国创新竞争力的重要要素。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国家高新区的资源配置不仅停留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上,也不再局限于高新区及某一城市空间范围内。新型的资源配置方式将会打破传统的政府主导方式,从而建立起依托全球信息网络的资源配置体系。它应该满足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对创新资源的不同需求,尤其是在高新区产业选择、创新要素优化、扶持政策选择等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提高配置的效率性与可选择性。因此,需要各级政府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更加开放的创新环境,通过提升创新体系对人才、技术、资本、信息和服务等创新资源和高端产业活动的吸引力,增强创新区域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能否实现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是国家高新区能否顺利完成“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的重要标志。

  从组织管理方式看,国家高新区在探索实践中主要形成了管委会主导型、公司主导型、管委会和公司结合型、开发区升级为行政区四种管理体制模式。目前实行最为普遍的还是管委会主导模式,它是所在地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属地化管理”和“准一级行政机构”治理框架下,管委会对园区内部资源具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含事权、财权)。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开发公司与管委会融为一体,高新区管委会具有“政府”与“企业”的双重身份,使管委会具有比一般地方政府更明晰的财政收益机制。因此,管委会在资源配置上更加倾向于追求短期经济增长的目标,也就容易导致理念视野比较封闭、管理方式相对单一,目前还是依靠土地、税收、补贴等行政手段,而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较弱。此外,体制机制创新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影响了新形势下各园区和企业汇聚全球科技资源、提升参与国际创新竞争的能力。例如,将跨国公司在华企业排除在中国自主创新主体范围之外,未能充分吸收外资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资源,制约了技术溢出效应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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