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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将钓鱼岛诉诸国际法院确是不经之谈

http://www.CRNTT.com   2012-08-31 08:09:59  


环球时报图:马英九日前申明中国有钓鱼岛主权 不与大陆打日本。
  中评社北京8月31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富权的评论文章“台湾将钓鱼岛诉诸国际法院确是不经之谈”表示,马英九日前在接受日本报道协会(NHK)专访时提到不知道钓鱼台议题是否可以国际法及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实乃不可为之事,马英九之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恐怕与其“先亲美友日后和大陆”的策略转变有关。文章详论如下: 

  马英九日前在接受日本报道协会(NHK)专访时,除了强调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在行政区划上属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在清朝时属于噶玛兰厅,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并呼吁日本面对争议的事实,透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之外,还建议必要时可使用国际法提到国际法院来解决争端。马英九表示,在国际关系的处理上,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大致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及司法诉讼等四种,不管采取哪一种方式,联合国均有明确的规定,应该要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这大概是目前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他注意到日本将与韩国之间的竹岛主权争议,提到国际法院进行诉讼。为此他发问,不知道钓鱼台议题是否也有同样机会,以国际法及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马英九此语见报后,台湾不少媒体和学者专家及媒体都认为根本不可能,就连“马家军”重要成员丁守中也指出,依照国际法庭的规定,主权国家基于互相合议,才能提交国际法庭诉讼;马英九的想法固然符合和平解决争端的趋势,但以目前台湾的国际处境,有实践上的困难。昨日,台湾亚东关系协会秘书长黄明朗更是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指出,因为“台湾不是联合国会员国,台湾大概没有办法跟国际法院提出这个诉求。”由于亚东关系协会实质上是台湾“外交部”负责与日本关系事务的官方机构,因而这个观点就是代表着台湾“外交”机构的政治和技术观点,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因此可以说,技术官僚否定了马英九的“行外话”。

  按道理,马英九的博士学位是国际公法,而且其毕业论文是有关钓鱼岛及东海的中日领海划界纠纷的,因而无论是从国际公法中有关联合国国际法院的管辖权要件,还是国际关系实践的台湾与日本没有“邦交”的事实,以至是中国大陆根本不可能让台湾方面踏足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现实出发,他都是应该知道台湾方面是无权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的。然而,马英九为何却又要偏要明知不可为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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