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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女”之争乃创新之争

http://www.CRNTT.com   2009-07-25 13:32:59  


文艺形式与内容的创新,需要鼓励。
  中评社香港7月25日讯/正在热播的湖南卫视节目“快乐女声”,是曾经红极一时的节目“超级女声”的姐妹篇。二者的内容大同小异,倒是“快女”引发的一场争议让人有新鲜感,更吸引眼球。争论的焦点是参加“快女”歌唱比赛的一位歌手叫曾轶可,她成为最有争议的人物。企业策划人今天为此在《文汇报》发表文章,强调“‘快女’之争乃创新之争”。文章内容如下: 

           曾轶可有创新应予鼓励

  包括部分专家评审、大众评审、现场观众和网民在内的正方一直在投曾轶可的票。他们认为,曾轶可的与众不同之处是,她不重仪表和表演,更重作品原创。她着装朴素,喜穿长裤,略施淡妆,结他不离身。她自创词曲,自弹自唱,与浓妆艳抹、更重模仿的其他歌手形成鲜明对照。她独创的风格,似乎让评委们眼前一亮,以至于他们都不在乎其欠缺的唱功和走调的歌声了。

  笔者以为,正方赞赏曾轶可的创新胆量和自信无可厚非。毕竟创新有风险。现在敢于创新者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支持曾轶可,就是对创新者的褒奖。然而也要看到,创新是手段,出精品才是目的。如何创新的结果不尽如人意,创新的价值便大打折扣。此时应对创新进行反思、修正和再创新,直至达到满意。

  反方认为,曾轶可近乎“无厘头”,她唱功不及对手,歌声也不动听,有时还“笑场”或“忘词”。虽然作品是自己的原创,甚至是几天前刚创作的,自创自弹自唱,自成一派,但唱歌如同说话或自言自语,不像唱歌,给人的整体感觉不佳。一位专家评委一气之下甚至给她打了零分,却给了其他歌手满分。笔者以为,反方重创新的结果无可厚非,但应对曾轶可的创新勇气给予鼓励,至少不应让她泄气。现在,社会为创新者提供的环境确实不够宽松、包容和自由,这也是创新难以成功、并因此助长模仿的关键因素。

  曾轶可之争,实质缘于正反两方对创新的理解及对创新的态度不尽相同所致。正方更重曾轶可的创新意识和行为,而不太看重创新的结果。反方则相反,更重创新的结果。应该说,双方都有各自的道理,但对创新都缺乏完整的认识。这正是社会的通病,以至于把人们带入认识的误区。

  因为创新稀缺,所以创新宝贵,且容易得到社会的追捧。曾轶可唱功和歌声皆不佳,但她仍能进入全国“十强”,且其原创歌曲彩铃下载量连续一个月稳居“快女”榜首,道理就在于此。应该说,曾轶可是聪明的,她知己知彼,善于“扬长避短”,以自身的创新优势战胜对手。创新确是成功的法宝和捷径,她找对了竞争的武器。但要让这个武器强有力,她必须在创新的质量和完美度上下足工夫,打造精品才是创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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